對于樂器其音樂來說,文化根基指的是樂器及其音樂是扎根于什么樣的文化土壤之中,并由此引發出會么樣的文化特征。揚琴,作為一種樂器,是中外音樂文化交流的產物。在其文化根基里,可以說它既有中國成份,又有外來因素。揚琴,在我國揚琴界中有關其歷史淵源有不同說法。一是認為揚琴最初是出自中國本土。在《舊唐書.音樂志》記載:“筑如箏,細項。以竹擊之,如擊琴”。由于“筑”乃是用手持竹尺擊弦發音。因此,前人就撰文和推想。二是認為揚琴源于新疆維吾爾族樂器“卡龍”。據史料記載:早在1257年,卡龍由中亞傳入中國,當時稱“七十二弦琵琶”,清代稱為“喀而奈”,并列入宮廷“回部樂”。至今還流行于新疆一些地區。三是認為揚琴來源于揚州,邱鶴儔在1921年出版《琴學新編》中記載:“揚琴傳說創始在揚州,所以名‘揚琴’”等等。諸上述所言,盡管揚琴在形制、音色和演奏方法上與當時的揚琴近似,但從當時的歷史、地理、文化背景等諸多方面,教育家項祖華先生在《揚琴彈奏技藝》一書中,認為是缺乏歷史證據和科學分析的。中國音樂研究所編輯的《中國音樂史參考圖片》第二輯(1954年出版)有記載:“洋琴,亦明揚琴號,打弦樂器,它在下四世已在歐洲流行(名Dulcimer),大概是由阿拉伯、波斯一帶傳過去的。明代(1386-1644)自國外傳至中國,初流行于廣東一帶,后在全國流行。我國著名音樂學家王光新在他所著的《中國音樂史》一書中附圖,指出洋琴是歐洲輸入到中國之樂器。這種洋琴設有兩排馬,左馬置于琴面五分之二處,使琴馬兩側構成一度音程關系,該圖與歐洲文藝復興時期的德西極為相似。以上可以看出,在十六世紀末到十七世紀隨著中西經濟和文化的頻繁交往,早期揚琴經由海路和陸路兩條線路傳入中國境內,這一說法是符合史實的,揚琴始稱洋琴,又稱蝴蝶琴,打琴、敲琴、扇面琴、銅絲琴、鋼絲琴等,流傳至今已成為中國重要的地區性民族樂器。隨著民族音樂事業的發展,為了適應民族樂隊合奏和獨奏的需要,揚琴的樂器改革和科研取得了不斷的演進和優化,出現了如:401,402變音揚琴,律呂式大揚琴、501揚琴、紅旗平均律揚琴、全律活馬揚琴、81型揚琴、全律低音大揚琴。無論在音域、音量、音色、音位排列、半音轉調。琴體結構和擊弦工具等各方面,各有顯著的改進和特點,從而使樂器自身不斷完善和超越。宏觀世界揚琴的三大體系(歐洲、西亞南亞、中國三大體系)作橫向比較,中國揚琴的中、高音色明亮圓潤為其優勢,但低音區和音域寬度與音色力度缺少像匈牙利音樂會大揚琴恢宏渾厚,鏗鏘有力的音響效果。為此,老一輩揚琴演奏家、教育家項祖華先生多年來一直設想研制出一種博采眾長、綜合規范的、集民族化、現代化、個性化于一體的中國式音樂會大揚琴,它的特點是:(1)音域寬廣C-C 4,達五個八度,為揚琴中最寬的音域;(2)半音齊全,直接轉調,演奏手法規律化;(3)繼承“五二”序列,馬條橫向為五度及八度,縱向為大二度,便于演奏者熟悉掌握;(4)音樂恢宏、圓潤、深厚 ,高中低音區均衡(5)適應時代潮流,更適應中西樂隊協奏及合奏、重奏、獨奏的要求,豐富揚琴的表現力并有新的發展與超載。因此,是否可說,近現揚琴的文化根基是中外結合,先中后外,再由以外為主,到中外兼收,以中為主。正是由于以上這種文化根基的演變結果,所以揚琴這一樂器變成了被中國人所普遍接受和廣泛流傳的“民族性樂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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