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處喜瑪拉雅山南麓的珞巴族是我國人口最少的民族,它的主體人口在印占區內,我國境內的人口尚不足3000人,與門巴族、藏族錯雜而居。由于相對封閉的生存環境,使得珞巴族的傳統文化獨具特色,并且得以較好保存。
珞巴族的傳統音樂只含民間音樂一類,屬東亞樂系,包括民歌、歌舞和器樂三種形式,以民歌比較豐富。珞巴民歌是詩與樂的結合形式,應用很廣,且常常是載歌載地處喜瑪拉雅山南麓的珞巴族是我國人口最少的民族,它的主體人口在印占區內,我國境內的人口尚不足3000人,與門巴族、藏族錯雜而居。由于相對封閉的生存環境,使得珞巴族的傳統文化獨具特色,并且得以較好保存。
珞巴族的傳統音樂只含民間音樂一類,屬東亞樂系,包括民歌、歌舞和器樂三種形式,以民歌比較豐富。珞巴民歌是詩與樂的結合形式,應用很廣,且常常是載歌載舞的形式,所以民歌與民間歌舞二者的界限并不十分明顯。總體而言,珞巴族的傳統音樂單純樸素,具有較原始的風格、氣質。
根據音樂體裁和民間的音樂分類習慣,珞巴民歌大體可分為慶典和敘事歌“夾依”(或“夾金甲”),禮俗歌“勃力”,征戰歌“月”(或“達米達”),祭祀歌“亞里”和勞動歌曲等幾類。 “夾依”相傳是珞巴族最古老的民歌,在民間流傳較廣且深受群眾喜愛。夾依一般在節慶、祭祀或宴請等較隆重的場合演唱,歌詞以贊頌或敘述民族來源和遷徙歷史為主要內容,曲調深沉、肅穆,多為單句體,常見一領眾和、邊舞邊歌的演唱形式,歌曲結尾處有眾人以固定的襯詞“夾金甲”相和。這類歌曲既能用于舞蹈也可專用于敘事,既有一領眾和的形式也可用來獨唱,音樂也因此而各呈特色。比如用于舞蹈的“夾依”,節奏鮮明,速度往往由慢漸快,音樂性格粗獷、豪放;用于敘事的“夾依”,既可載歌載舞也可只歌不舞,領唱部分的旋律和節奏隨歌詞而變化,而合唱部分的旋律、節奏和速度則相對固定;專用于史詩性敘述的“夾依”曲調淳樸,具有很強的說唱性,節奏富有彈性等。
禮俗歌“勃力”與珞巴人的生活習俗密不可分,內容有酒歌、婚嫁歌、喪歌等。它的唱詞多側重于抒情,曲調常用3/4拍或6/8拍,重拍常在第二或第五拍上,多為單句體,可獨唱、齊唱或為舞蹈伴唱。每逢建房、喬遷、宴請或游樂等活動,演唱勃力酒歌是珞巴人必不可少的行為,人們用歡快的歌聲烘托出熱烈喜慶的氣氛,傳遞內心喜悅的心情。1959年西藏民主改革前,珞巴地區通行買賣婚姻,被賣的女子嫁前有哭嫁習俗。這兩種儀式中所唱的歌即婚嫁歌。喪事歌是喪葬儀式中悼念死者時哭唱的一種歌,也叫“哭歌”。此外,珞巴人也把描繪鳥獸形象的一類歌曲稱作“勃力”。
“月”即征戰歌或復仇歌,是氏族或部落之間發生械斗、戰爭時,為激勵士氣、同仇敵愾,而在出征前后唱的歌。原始氏族社會時期,珞巴氏族或部落之間常因各種矛盾而引發械斗,個體性的仇恨常會引發氏族或部落之間的復仇行為。出征當晚,全體出戰人員要跟隨部落領袖集合宣誓,由一人領、眾人和集體歌唱“月”。
珞巴人信仰萬物有靈的原始宗教,由專門從事宗教活動的巫師在儀式中所唱的歌叫做“亞力”,包括“紐布依”(巫歌)和“第巴兒”(祭歌)兩種。前者是巫師跳神作法時唱的歌,音域較窄、音區較低,音樂隨巫師的情緒和動作甚至是地域而有變化;后者用于祭祀儀式,曲調多比較平緩、莊嚴,音樂極富神秘感。此外,各地還流傳有一些節奏、節拍形式較為自由的勞動歌曲,以及兒童游戲時演唱的兒歌等。
珞巴族民間常見的樂器有“達崩”、“折籠”、“共岡”(口簧、口弦)、鑼、鈸、鼓,以及一種獨特的獨弦胡琴等。達崩是一種竹制豎笛,設六個按孔,音量較小,音色清麗柔和,人們常在山野間或家中吹奏自娛,樂曲有《米都爾德崩米》、《涅馬蓋》等。“共岡”即口弦或口簧,用竹片刻制,有單片和三片兩種,是珞巴族青年男女用于交流感情的樂器,也常用于自娛。它的音量雖小,但音色柔和悅耳。這兩種樂器在民間流傳最廣、最受群眾喜愛。
舞的形式,所以民歌與民間歌舞二者的界限并不十分明顯。總體而言,珞巴族的傳統音樂單純樸素,具有較原始的風格、氣質。
根據音樂體裁和民間的音樂分類習慣,珞巴民歌大體可分為慶典和敘事歌“夾依”(或“夾金甲”),禮俗歌“勃力”,征戰歌“月”(或“達米達”),祭祀歌“亞里”和勞動歌曲等幾類。 “夾依”相傳是珞巴族最古老的民歌,在民間流傳較廣且深受群眾喜愛。夾依一般在節慶、祭祀或宴請等較隆重的場合演唱,歌詞以贊頌或敘述民族來源和遷徙歷史為主要內容,曲調深沉、肅穆,多為單句體,常見一領眾和、邊舞邊歌的演唱形式,歌曲結尾處有眾人以固定的襯詞“夾金甲”相和。這類歌曲既能用于舞蹈也可專用于敘事,既有一領眾和的形式也可用來獨唱,音樂也因此而各呈特色。比如用于舞蹈的“夾依”,節奏鮮明,速度往往由慢漸快,音樂性格粗獷、豪放;用于敘事的“夾依”,既可載歌載舞也可只歌不舞,領唱部分的旋律和節奏隨歌詞而變化,而合唱部分的旋律、節奏和速度則相對固定;專用于史詩性敘述的“夾依”曲調淳樸,具有很強的說唱性,節奏富有彈性等。
禮俗歌“勃力”與珞巴人的生活習俗密不可分,內容有酒歌、婚嫁歌、喪歌等。它的唱詞多側重于抒情,曲調常用3/4拍或6/8拍,重拍常在第二或第五拍上,多為單句體,可獨唱、齊唱或為舞蹈伴唱。每逢建房、喬遷、宴請或游樂等活動,演唱勃力酒歌是珞巴人必不可少的行為,人們用歡快的歌聲烘托出熱烈喜慶的氣氛,傳遞內心喜悅的心情。1959年西藏民主改革前,珞巴地區通行買賣婚姻,被賣的女子嫁前有哭嫁習俗。這兩種儀式中所唱的歌即婚嫁歌。喪事歌是喪葬儀式中悼念死者時哭唱的一種歌,也叫“哭歌”。此外,珞巴人也把描繪鳥獸形象的一類歌曲稱作“勃力”。
“月”即征戰歌或復仇歌,是氏族或部落之間發生械斗、戰爭時,為激勵士氣、同仇敵愾,而在出征前后唱的歌。原始氏族社會時期,珞巴氏族或部落之間常因各種矛盾而引發械斗,個體性的仇恨常會引發氏族或部落之間的復仇行為。出征當晚,全體出戰人員要跟隨部落領袖集合宣誓,由一人領、眾人和集體歌唱“月”。
珞巴人信仰萬物有靈的原始宗教,由專門從事宗教活動的巫師在儀式中所唱的歌叫做“亞力”,包括“紐布依”(巫歌)和“第巴兒”(祭歌)兩種。前者是巫師跳神作法時唱的歌,音域較窄、音區較低,音樂隨巫師的情緒和動作甚至是地域而有變化;后者用于祭祀儀式,曲調多比較平緩、莊嚴,音樂極富神秘感。此外,各地還流傳有一些節奏、節拍形式較為自由的勞動歌曲,以及兒童游戲時演唱的兒歌等。
珞巴族民間常見的樂器有“達崩”、“折籠”、“共岡”(口簧、口弦)、鑼、鈸、鼓,以及一種獨特的獨弦胡琴等。達崩是一種竹制豎笛,設六個按孔,音量較小,音色清麗柔和,人們常在山野間或家中吹奏自娛,樂曲有《米都爾德崩米》、《涅馬蓋》等。“共岡”即口弦或口簧,用竹片刻制,有單片和三片兩種,是珞巴族青年男女用于交流感情的樂器,也常用于自娛。它的音量雖小,但音色柔和悅耳。這兩種樂器在民間流傳最廣、最受群眾喜愛。
珞巴族的傳統音樂只含民間音樂一類,屬東亞樂系,包括民歌、歌舞和器樂三種形式,以民歌比較豐富。珞巴民歌是詩與樂的結合形式,應用很廣,且常常是載歌載地處喜瑪拉雅山南麓的珞巴族是我國人口最少的民族,它的主體人口在印占區內,我國境內的人口尚不足3000人,與門巴族、藏族錯雜而居。由于相對封閉的生存環境,使得珞巴族的傳統文化獨具特色,并且得以較好保存。
珞巴族的傳統音樂只含民間音樂一類,屬東亞樂系,包括民歌、歌舞和器樂三種形式,以民歌比較豐富。珞巴民歌是詩與樂的結合形式,應用很廣,且常常是載歌載舞的形式,所以民歌與民間歌舞二者的界限并不十分明顯。總體而言,珞巴族的傳統音樂單純樸素,具有較原始的風格、氣質。
根據音樂體裁和民間的音樂分類習慣,珞巴民歌大體可分為慶典和敘事歌“夾依”(或“夾金甲”),禮俗歌“勃力”,征戰歌“月”(或“達米達”),祭祀歌“亞里”和勞動歌曲等幾類。 “夾依”相傳是珞巴族最古老的民歌,在民間流傳較廣且深受群眾喜愛。夾依一般在節慶、祭祀或宴請等較隆重的場合演唱,歌詞以贊頌或敘述民族來源和遷徙歷史為主要內容,曲調深沉、肅穆,多為單句體,常見一領眾和、邊舞邊歌的演唱形式,歌曲結尾處有眾人以固定的襯詞“夾金甲”相和。這類歌曲既能用于舞蹈也可專用于敘事,既有一領眾和的形式也可用來獨唱,音樂也因此而各呈特色。比如用于舞蹈的“夾依”,節奏鮮明,速度往往由慢漸快,音樂性格粗獷、豪放;用于敘事的“夾依”,既可載歌載舞也可只歌不舞,領唱部分的旋律和節奏隨歌詞而變化,而合唱部分的旋律、節奏和速度則相對固定;專用于史詩性敘述的“夾依”曲調淳樸,具有很強的說唱性,節奏富有彈性等。
禮俗歌“勃力”與珞巴人的生活習俗密不可分,內容有酒歌、婚嫁歌、喪歌等。它的唱詞多側重于抒情,曲調常用3/4拍或6/8拍,重拍常在第二或第五拍上,多為單句體,可獨唱、齊唱或為舞蹈伴唱。每逢建房、喬遷、宴請或游樂等活動,演唱勃力酒歌是珞巴人必不可少的行為,人們用歡快的歌聲烘托出熱烈喜慶的氣氛,傳遞內心喜悅的心情。1959年西藏民主改革前,珞巴地區通行買賣婚姻,被賣的女子嫁前有哭嫁習俗。這兩種儀式中所唱的歌即婚嫁歌。喪事歌是喪葬儀式中悼念死者時哭唱的一種歌,也叫“哭歌”。此外,珞巴人也把描繪鳥獸形象的一類歌曲稱作“勃力”。
“月”即征戰歌或復仇歌,是氏族或部落之間發生械斗、戰爭時,為激勵士氣、同仇敵愾,而在出征前后唱的歌。原始氏族社會時期,珞巴氏族或部落之間常因各種矛盾而引發械斗,個體性的仇恨常會引發氏族或部落之間的復仇行為。出征當晚,全體出戰人員要跟隨部落領袖集合宣誓,由一人領、眾人和集體歌唱“月”。
珞巴人信仰萬物有靈的原始宗教,由專門從事宗教活動的巫師在儀式中所唱的歌叫做“亞力”,包括“紐布依”(巫歌)和“第巴兒”(祭歌)兩種。前者是巫師跳神作法時唱的歌,音域較窄、音區較低,音樂隨巫師的情緒和動作甚至是地域而有變化;后者用于祭祀儀式,曲調多比較平緩、莊嚴,音樂極富神秘感。此外,各地還流傳有一些節奏、節拍形式較為自由的勞動歌曲,以及兒童游戲時演唱的兒歌等。
珞巴族民間常見的樂器有“達崩”、“折籠”、“共岡”(口簧、口弦)、鑼、鈸、鼓,以及一種獨特的獨弦胡琴等。達崩是一種竹制豎笛,設六個按孔,音量較小,音色清麗柔和,人們常在山野間或家中吹奏自娛,樂曲有《米都爾德崩米》、《涅馬蓋》等。“共岡”即口弦或口簧,用竹片刻制,有單片和三片兩種,是珞巴族青年男女用于交流感情的樂器,也常用于自娛。它的音量雖小,但音色柔和悅耳。這兩種樂器在民間流傳最廣、最受群眾喜愛。
舞的形式,所以民歌與民間歌舞二者的界限并不十分明顯。總體而言,珞巴族的傳統音樂單純樸素,具有較原始的風格、氣質。
根據音樂體裁和民間的音樂分類習慣,珞巴民歌大體可分為慶典和敘事歌“夾依”(或“夾金甲”),禮俗歌“勃力”,征戰歌“月”(或“達米達”),祭祀歌“亞里”和勞動歌曲等幾類。 “夾依”相傳是珞巴族最古老的民歌,在民間流傳較廣且深受群眾喜愛。夾依一般在節慶、祭祀或宴請等較隆重的場合演唱,歌詞以贊頌或敘述民族來源和遷徙歷史為主要內容,曲調深沉、肅穆,多為單句體,常見一領眾和、邊舞邊歌的演唱形式,歌曲結尾處有眾人以固定的襯詞“夾金甲”相和。這類歌曲既能用于舞蹈也可專用于敘事,既有一領眾和的形式也可用來獨唱,音樂也因此而各呈特色。比如用于舞蹈的“夾依”,節奏鮮明,速度往往由慢漸快,音樂性格粗獷、豪放;用于敘事的“夾依”,既可載歌載舞也可只歌不舞,領唱部分的旋律和節奏隨歌詞而變化,而合唱部分的旋律、節奏和速度則相對固定;專用于史詩性敘述的“夾依”曲調淳樸,具有很強的說唱性,節奏富有彈性等。
禮俗歌“勃力”與珞巴人的生活習俗密不可分,內容有酒歌、婚嫁歌、喪歌等。它的唱詞多側重于抒情,曲調常用3/4拍或6/8拍,重拍常在第二或第五拍上,多為單句體,可獨唱、齊唱或為舞蹈伴唱。每逢建房、喬遷、宴請或游樂等活動,演唱勃力酒歌是珞巴人必不可少的行為,人們用歡快的歌聲烘托出熱烈喜慶的氣氛,傳遞內心喜悅的心情。1959年西藏民主改革前,珞巴地區通行買賣婚姻,被賣的女子嫁前有哭嫁習俗。這兩種儀式中所唱的歌即婚嫁歌。喪事歌是喪葬儀式中悼念死者時哭唱的一種歌,也叫“哭歌”。此外,珞巴人也把描繪鳥獸形象的一類歌曲稱作“勃力”。
“月”即征戰歌或復仇歌,是氏族或部落之間發生械斗、戰爭時,為激勵士氣、同仇敵愾,而在出征前后唱的歌。原始氏族社會時期,珞巴氏族或部落之間常因各種矛盾而引發械斗,個體性的仇恨常會引發氏族或部落之間的復仇行為。出征當晚,全體出戰人員要跟隨部落領袖集合宣誓,由一人領、眾人和集體歌唱“月”。
珞巴人信仰萬物有靈的原始宗教,由專門從事宗教活動的巫師在儀式中所唱的歌叫做“亞力”,包括“紐布依”(巫歌)和“第巴兒”(祭歌)兩種。前者是巫師跳神作法時唱的歌,音域較窄、音區較低,音樂隨巫師的情緒和動作甚至是地域而有變化;后者用于祭祀儀式,曲調多比較平緩、莊嚴,音樂極富神秘感。此外,各地還流傳有一些節奏、節拍形式較為自由的勞動歌曲,以及兒童游戲時演唱的兒歌等。
珞巴族民間常見的樂器有“達崩”、“折籠”、“共岡”(口簧、口弦)、鑼、鈸、鼓,以及一種獨特的獨弦胡琴等。達崩是一種竹制豎笛,設六個按孔,音量較小,音色清麗柔和,人們常在山野間或家中吹奏自娛,樂曲有《米都爾德崩米》、《涅馬蓋》等。“共岡”即口弦或口簧,用竹片刻制,有單片和三片兩種,是珞巴族青年男女用于交流感情的樂器,也常用于自娛。它的音量雖小,但音色柔和悅耳。這兩種樂器在民間流傳最廣、最受群眾喜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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