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80年代末期,隨著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人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人們在過上充裕的物質生活的基礎上,就更加注重精神文化生活以及精神文化層面的消費,于是,在中國出現了“鋼琴熱”。而面向新世紀,中國教育界提出了:從應試教育向素質教育轉變,全面推進素質教育。21世紀是一個文化愈發開放與多元的世紀、在提倡素質教育的大潮流中,越來越多的人選擇了學習音樂,越來越多的人選擇了學鋼琴。
但學習鋼琴也的確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這是一個需要一步一個腳印,點滴積累的的過程。長期以來,我作為一名學生在學習鋼琴中品味感受著這份苦于甜;與此同時,我也積極地投身于社會實踐中,這些年利用業余時間,運用自己所學的專業知識做了一些家教,在這些實踐活動中,作為教師,我越發深刻地體會到:對于初學鋼琴的兒童來說,對其學習鋼琴興趣的引發,是學好鋼琴的首要條件。“興趣是最好的老師”、“興趣是能力的源泉”,培養兒童的興趣,使之能以積極主動的心態學習,猶如能源與之發動機,是一種促使其不斷進取的動力,因此我認為,興趣是兒童學好鋼琴的一個關鍵,是使教學效果取得事半功倍的一個有效途徑。
在這里,對兒童學習鋼琴興趣的產生,以及怎樣培養及保持兒童的學習興趣等方面一一作個討論。
一、興趣及其產生
“興趣”是一個既簡單但又復雜的問題。所謂興趣,是人們積極認識某種事物的傾向,其基礎是生活的需要。人的需要是多方面的,有物質的,也有精神的。學習音樂、學習鋼琴的興趣屬于精神需要。興趣是大腦皮層興奮性增高的結果。由于大腦皮層有著較高的興奮性,因此對于外界刺激的感受和反應就就比較強和迅速。于是,人們從事有興趣的活動會比較積極,效果會比較好;反之,則不然。
兒童對鋼琴興趣的產生,我認為有兩種。一種是自發的,也就是其自身對某些事物比較感興趣、傾向性較強,這是一種客觀的行為,在鋼琴學習中即兒童對鋼琴本身及其所發出的聲響的興趣。另一種就是后天需要培養的,只要創造出一個良好的音樂環境與氣氛,并提供良好的音樂教育及指導,這種興趣是可以能培養出的,即兒童對演奏鋼琴的興趣。
興趣的發展又有著不同的程度,最初的興趣,尤其對于兒童來說,屬于“有趣”。鋼琴,對于學前期的初學兒童來說,是一個新鮮事物,是比較容易產生自發的興趣的:開始時,也許是兒童對眼前的這個“龐然大物”――鋼琴的一種好奇心,于是乎便又“按”了幾下琴鍵,又對其高低不同的奇異聲響產生最直接的興趣,而這也許只是兒童覺得新奇好玩。可是也可能當他第二次在看到鋼琴時,這種新奇感就沒有了,覺得“不好玩”了,于是也就對鋼琴不感興趣了,這也正是為什么有些孩子在學了一段時間后,就不想學了的原因(當然,如果是一個有天賦的孩子,那就另當別論了)。由此可見,這種兒童對鋼琴本身的自發產生的直接興趣并不十分專一,也不是非常穩定,很可能只是暫時性的。隨著兒童心理的發展,興趣從“有趣”水平發展為“樂趣”。這時的興趣已然分化,即是從兒童對鋼琴本身的興趣發展對演奏鋼琴產生樂趣。這時的興趣就比較專一和穩定,把艱苦的學琴過程視為一種樂事。
二、興趣的培養與保持
兒童學習鋼琴,如果能每時每刻都自發地保持一種很強烈地興趣及愿望,這當然是最理想的狀態,然而理想的事情往往不是普遍的的情形。在培養兒童學習鋼琴興趣的過程中,我認為三方面的立足點,即教師、學生及家長是缺一不可的。在整個鋼琴教學中,教師和學生是兩個最為活躍、最積極的因素,而家長作為其紐帶,作用也不容忽視;只有將教師、學生、家長三者密切配合、緊密聯系,兒童學習鋼琴興趣的培養與引導才能成為現實,并獲得良好的學習效果。
(一)充分發揮教師的主導作用,增強兒童的學習興趣
1、教師的語言
教師的語言對于兒童的影響,至關重要。教師是傳授知識的人,學生是被傳授的對象,兩者需要溝通與合作,其橋梁便是語言。由于學前期兒童的大腦和思維的發展有限,加之他們對語言的理解較困難。因此,教師的語言能力就成為與學琴兒童相互溝通的關鍵。這里的語言能力,并不是指“口若懸河”、“引經據典”,因為我們面對的是幼兒園或剛剛上小學低年級的孩子,所以,教師就應盡可能地講“兒童語言”,即是把自己所要表答的內容,要求兒童所要達到的教學目標轉化成兒童全都能聽懂的,可以理解和接受的語言,從而達到傳授知識的目的。所以,教師的語言應該清楚而有條理,幽默風趣,語速要慢,語調要抑揚頓挫。總之,要能使兒童聽清聽懂老師的話語,并盡可能地吸引他們的注意力,這樣才能更好地使兒童參與到教學活動中來,從而激發學生學習的興趣。
2、形象直觀的教學方法
由于兒童,尤其是學齡前兒童主要是以直觀表象的形式來認識外界事物,這種直觀形象的思維使兒童的思維主要是憑借事物的具體形象和表象,憑借具體的形象的聯想來進行的,而不是對事物的內在本質和關系的理解,即憑借概念、判斷和推理來認識事物。因此,在兒童實際的學習中,應盡量將那些概念知識比喻成他們生活中的熟悉的實物,進行一種形象的類比,這樣有助于兒童的理解。當兒童是通過生活中他們知道的,甚至是看得見、摸得著的實物來學習理解那些概念時,他們的學習興趣會大大增強。例如,有一個四歲的兒童,當我在教他拍號及各種音符的時值時,由于年紀小,他對數的概念的掌握和數的計算還有些模糊,尤其是當我說到“一倍”、“一半”、“四分之一”這些數量詞時,他就很難理解我的意思。于是,我制作了一個小教具:用硬紙板按音符時值的長度比例剪出小紙片,并在上邊畫上音符及與之對應的名稱。在另一塊紙板標出2/4、3/4、4/4拍,并同樣按上邊長度比例分別挖出空白各三小節。當那孩子見到了這個類似“拼圖”的教具時,頓時興奮起來,饒有趣味的擺弄起來。通過自己對那些紙片長度的比較,他很快就能告訴我一個二分音符時值有兩個四分音符時值那么長,而兩個二分音符的時值才等于一個全音符的時值;同樣在自己的實際操作下了解在2/4、3/4、4/4拍一小節空白處分別能放下2、3、4個四分音符,這時我再加以指導,他很快的就理解了拍號及其各音符時值的關系,并還在各拍子的小節中,嘗試不同音符的組合,這種游戲拼圖般的練習不但充滿趣味,更可以加深對所學知識的掌握。由此可見把抽象的概念轉化為實物概念,并對那些概念用直觀形象不斷的支持和強化,兒童易于理解并產生興趣,從而達到良好的教學效果。
3、豐富多采的示范演奏
教師的示范演奏,對于兒童學琴有著及其重用的啟發引導作用。事實證明,兒童親身觀摩要比聽音響資料效果更好,理解領會得比教師單單用口訴要好,也感興趣得多。對于給學生所學內容,不但要熟練地范奏全曲外,還要著重對其重點及難點進行示范,把“用琴說話”、“用琴授課”的方式貫穿與教學中。對于一首曲子的音樂情感和內涵,有時可能用很多口舌去跟兒童解釋,他們也還是“一頭霧水”,不知所云;可如果教師用琴聲把自己對音樂的理解加以描繪、表達出來,再加上少許的注釋,兒童常常能很快領會老師的意圖和曲子所表現的內容,這樣的授課方式不僅生動、有趣,而且也能讓琴童更好的理解感悟音樂。除了要示范教學內容外,還要多演奏一些通俗好聽的樂曲和兒童喜歡的兒歌,歌曲等,以培養兒童的興趣及音樂素質。有一個學生,由于我常常彈一些輕快活潑的兒歌給他聽,一次他很興奮地唱起了他剛剛在音樂課學會的童謠,并問我自己能彈嗎,我鼓勵他說當然可以。我把那首童謠的曲調抄寫下來,并配上簡單的伴奏織體,教給他彈,他很高興。可見,從他聽我彈奏,到自己想彈并努力地去實現這一過程,不但鍛煉了意志,并大大增強了用鋼琴彈奏音樂,表現音樂的熱情。由此可見,教師多示范、演奏,用琴說話”,這種視覺和聽覺的綜合作用使得所教的音樂“形象化”、“簡單化”,從而提高教學質量、增強兒童的學習興趣。
4、教材的選擇
授課時,教師對于教材的選擇對兒童學習的鋼琴的興趣也有重要的影響。在選材上分為兩類:一類是必彈的,另一類是選彈的。必彈的,像用于初學習的拜爾、車爾尼599、巴赫初級鋼琴曲集等等這些是絕對具有權威性的,效果顯著的教材,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可是對于大多數年齡低幼,剛剛開始入門的小朋友來說,這一類的教材顯然嚴謹有余而活潑不足,缺少趣味性,因此要做到少而精,但決不能取消,要根據學生具體的學習情況和學習進度,用誘導的方式循序漸進地添加進來。而選彈教材我的選擇標準是每首曲子要有標題和形象的圖畫;音符大,印刷清晰,油墨顏色深;旋律活潑、和聲悅耳好聽;每一首曲子都有清楚地技術、樂理或音樂的重點;盡量多地選擇那些是小朋友所熟悉的中外兒歌,民謠所改編的鋼琴小曲。例如《湯普森淺易鋼琴教程》、《每日十二首鋼琴技術練習》、《中國民歌兒童鋼琴曲選》……由于每首曲子都有標題,有圖畫,很容易激發學生的想象力,并且顏色鮮艷,清晰、音符比較大,閱讀起來覺得容易,學生對這一類的教材都很喜歡。實際上,在這些樂曲中也包含了許多技術要求,同樣能達到練習技巧的效果。同時也鼓勵學生自己主動選擇,老師彈幾首給學生聽,學生喜歡哪首就練哪首,有時碰到是自己會唱的或是聽過的歌曲所改編的曲子,那就更興奮了!這樣,學生對所彈奏的曲子非常感興趣的話,學習的效果也就
但學習鋼琴也的確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這是一個需要一步一個腳印,點滴積累的的過程。長期以來,我作為一名學生在學習鋼琴中品味感受著這份苦于甜;與此同時,我也積極地投身于社會實踐中,這些年利用業余時間,運用自己所學的專業知識做了一些家教,在這些實踐活動中,作為教師,我越發深刻地體會到:對于初學鋼琴的兒童來說,對其學習鋼琴興趣的引發,是學好鋼琴的首要條件。“興趣是最好的老師”、“興趣是能力的源泉”,培養兒童的興趣,使之能以積極主動的心態學習,猶如能源與之發動機,是一種促使其不斷進取的動力,因此我認為,興趣是兒童學好鋼琴的一個關鍵,是使教學效果取得事半功倍的一個有效途徑。
在這里,對兒童學習鋼琴興趣的產生,以及怎樣培養及保持兒童的學習興趣等方面一一作個討論。
一、興趣及其產生
“興趣”是一個既簡單但又復雜的問題。所謂興趣,是人們積極認識某種事物的傾向,其基礎是生活的需要。人的需要是多方面的,有物質的,也有精神的。學習音樂、學習鋼琴的興趣屬于精神需要。興趣是大腦皮層興奮性增高的結果。由于大腦皮層有著較高的興奮性,因此對于外界刺激的感受和反應就就比較強和迅速。于是,人們從事有興趣的活動會比較積極,效果會比較好;反之,則不然。
兒童對鋼琴興趣的產生,我認為有兩種。一種是自發的,也就是其自身對某些事物比較感興趣、傾向性較強,這是一種客觀的行為,在鋼琴學習中即兒童對鋼琴本身及其所發出的聲響的興趣。另一種就是后天需要培養的,只要創造出一個良好的音樂環境與氣氛,并提供良好的音樂教育及指導,這種興趣是可以能培養出的,即兒童對演奏鋼琴的興趣。
興趣的發展又有著不同的程度,最初的興趣,尤其對于兒童來說,屬于“有趣”。鋼琴,對于學前期的初學兒童來說,是一個新鮮事物,是比較容易產生自發的興趣的:開始時,也許是兒童對眼前的這個“龐然大物”――鋼琴的一種好奇心,于是乎便又“按”了幾下琴鍵,又對其高低不同的奇異聲響產生最直接的興趣,而這也許只是兒童覺得新奇好玩。可是也可能當他第二次在看到鋼琴時,這種新奇感就沒有了,覺得“不好玩”了,于是也就對鋼琴不感興趣了,這也正是為什么有些孩子在學了一段時間后,就不想學了的原因(當然,如果是一個有天賦的孩子,那就另當別論了)。由此可見,這種兒童對鋼琴本身的自發產生的直接興趣并不十分專一,也不是非常穩定,很可能只是暫時性的。隨著兒童心理的發展,興趣從“有趣”水平發展為“樂趣”。這時的興趣已然分化,即是從兒童對鋼琴本身的興趣發展對演奏鋼琴產生樂趣。這時的興趣就比較專一和穩定,把艱苦的學琴過程視為一種樂事。
二、興趣的培養與保持
兒童學習鋼琴,如果能每時每刻都自發地保持一種很強烈地興趣及愿望,這當然是最理想的狀態,然而理想的事情往往不是普遍的的情形。在培養兒童學習鋼琴興趣的過程中,我認為三方面的立足點,即教師、學生及家長是缺一不可的。在整個鋼琴教學中,教師和學生是兩個最為活躍、最積極的因素,而家長作為其紐帶,作用也不容忽視;只有將教師、學生、家長三者密切配合、緊密聯系,兒童學習鋼琴興趣的培養與引導才能成為現實,并獲得良好的學習效果。
(一)充分發揮教師的主導作用,增強兒童的學習興趣
1、教師的語言
教師的語言對于兒童的影響,至關重要。教師是傳授知識的人,學生是被傳授的對象,兩者需要溝通與合作,其橋梁便是語言。由于學前期兒童的大腦和思維的發展有限,加之他們對語言的理解較困難。因此,教師的語言能力就成為與學琴兒童相互溝通的關鍵。這里的語言能力,并不是指“口若懸河”、“引經據典”,因為我們面對的是幼兒園或剛剛上小學低年級的孩子,所以,教師就應盡可能地講“兒童語言”,即是把自己所要表答的內容,要求兒童所要達到的教學目標轉化成兒童全都能聽懂的,可以理解和接受的語言,從而達到傳授知識的目的。所以,教師的語言應該清楚而有條理,幽默風趣,語速要慢,語調要抑揚頓挫。總之,要能使兒童聽清聽懂老師的話語,并盡可能地吸引他們的注意力,這樣才能更好地使兒童參與到教學活動中來,從而激發學生學習的興趣。
2、形象直觀的教學方法
由于兒童,尤其是學齡前兒童主要是以直觀表象的形式來認識外界事物,這種直觀形象的思維使兒童的思維主要是憑借事物的具體形象和表象,憑借具體的形象的聯想來進行的,而不是對事物的內在本質和關系的理解,即憑借概念、判斷和推理來認識事物。因此,在兒童實際的學習中,應盡量將那些概念知識比喻成他們生活中的熟悉的實物,進行一種形象的類比,這樣有助于兒童的理解。當兒童是通過生活中他們知道的,甚至是看得見、摸得著的實物來學習理解那些概念時,他們的學習興趣會大大增強。例如,有一個四歲的兒童,當我在教他拍號及各種音符的時值時,由于年紀小,他對數的概念的掌握和數的計算還有些模糊,尤其是當我說到“一倍”、“一半”、“四分之一”這些數量詞時,他就很難理解我的意思。于是,我制作了一個小教具:用硬紙板按音符時值的長度比例剪出小紙片,并在上邊畫上音符及與之對應的名稱。在另一塊紙板標出2/4、3/4、4/4拍,并同樣按上邊長度比例分別挖出空白各三小節。當那孩子見到了這個類似“拼圖”的教具時,頓時興奮起來,饒有趣味的擺弄起來。通過自己對那些紙片長度的比較,他很快就能告訴我一個二分音符時值有兩個四分音符時值那么長,而兩個二分音符的時值才等于一個全音符的時值;同樣在自己的實際操作下了解在2/4、3/4、4/4拍一小節空白處分別能放下2、3、4個四分音符,這時我再加以指導,他很快的就理解了拍號及其各音符時值的關系,并還在各拍子的小節中,嘗試不同音符的組合,這種游戲拼圖般的練習不但充滿趣味,更可以加深對所學知識的掌握。由此可見把抽象的概念轉化為實物概念,并對那些概念用直觀形象不斷的支持和強化,兒童易于理解并產生興趣,從而達到良好的教學效果。
3、豐富多采的示范演奏
教師的示范演奏,對于兒童學琴有著及其重用的啟發引導作用。事實證明,兒童親身觀摩要比聽音響資料效果更好,理解領會得比教師單單用口訴要好,也感興趣得多。對于給學生所學內容,不但要熟練地范奏全曲外,還要著重對其重點及難點進行示范,把“用琴說話”、“用琴授課”的方式貫穿與教學中。對于一首曲子的音樂情感和內涵,有時可能用很多口舌去跟兒童解釋,他們也還是“一頭霧水”,不知所云;可如果教師用琴聲把自己對音樂的理解加以描繪、表達出來,再加上少許的注釋,兒童常常能很快領會老師的意圖和曲子所表現的內容,這樣的授課方式不僅生動、有趣,而且也能讓琴童更好的理解感悟音樂。除了要示范教學內容外,還要多演奏一些通俗好聽的樂曲和兒童喜歡的兒歌,歌曲等,以培養兒童的興趣及音樂素質。有一個學生,由于我常常彈一些輕快活潑的兒歌給他聽,一次他很興奮地唱起了他剛剛在音樂課學會的童謠,并問我自己能彈嗎,我鼓勵他說當然可以。我把那首童謠的曲調抄寫下來,并配上簡單的伴奏織體,教給他彈,他很高興。可見,從他聽我彈奏,到自己想彈并努力地去實現這一過程,不但鍛煉了意志,并大大增強了用鋼琴彈奏音樂,表現音樂的熱情。由此可見,教師多示范、演奏,用琴說話”,這種視覺和聽覺的綜合作用使得所教的音樂“形象化”、“簡單化”,從而提高教學質量、增強兒童的學習興趣。
4、教材的選擇
授課時,教師對于教材的選擇對兒童學習的鋼琴的興趣也有重要的影響。在選材上分為兩類:一類是必彈的,另一類是選彈的。必彈的,像用于初學習的拜爾、車爾尼599、巴赫初級鋼琴曲集等等這些是絕對具有權威性的,效果顯著的教材,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可是對于大多數年齡低幼,剛剛開始入門的小朋友來說,這一類的教材顯然嚴謹有余而活潑不足,缺少趣味性,因此要做到少而精,但決不能取消,要根據學生具體的學習情況和學習進度,用誘導的方式循序漸進地添加進來。而選彈教材我的選擇標準是每首曲子要有標題和形象的圖畫;音符大,印刷清晰,油墨顏色深;旋律活潑、和聲悅耳好聽;每一首曲子都有清楚地技術、樂理或音樂的重點;盡量多地選擇那些是小朋友所熟悉的中外兒歌,民謠所改編的鋼琴小曲。例如《湯普森淺易鋼琴教程》、《每日十二首鋼琴技術練習》、《中國民歌兒童鋼琴曲選》……由于每首曲子都有標題,有圖畫,很容易激發學生的想象力,并且顏色鮮艷,清晰、音符比較大,閱讀起來覺得容易,學生對這一類的教材都很喜歡。實際上,在這些樂曲中也包含了許多技術要求,同樣能達到練習技巧的效果。同時也鼓勵學生自己主動選擇,老師彈幾首給學生聽,學生喜歡哪首就練哪首,有時碰到是自己會唱的或是聽過的歌曲所改編的曲子,那就更興奮了!這樣,學生對所彈奏的曲子非常感興趣的話,學習的效果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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