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達爾克羅茲教學法
達爾克羅茲(EmileJaques Dalcroze,1865-1950年),瑞士日內瓦音樂學院教授。
其教學法主要內容是體態律動、視唱練耳和即興音樂活動。基本原則是要培養學生感知音樂和反應音樂的能力,發展其內在音樂感覺,以及身體各部分進行迅速交流的能力、大量地儲存聽覺和動覺意向的能力。
達爾克羅茲認為:“人類的情感是音樂的來源,而情感通常是由人的身體動作表現出來的,在人的身體中包括發展感受和分析音樂與情感的各種能力。因此,音樂學習的起點不是鋼琴、長笛等樂器,而是人的體態活動。”
2、奧爾夫教學法
卡爾-奧爾夫(Carl Orff,1895-1982年)是德國當代杰出的作曲家、音樂教育家。其教學法主要內容是節奏、旋律練習,基本形體動作教學。核心理念是:一切從兒童出發;通過親身實踐,主動學習音樂。
3、柯達伊教學法
佐爾丹-柯達伊(Zoltan Kodaly,1882-1967年)匈牙利著名作曲家、民族音樂家、音樂教育家。其教學法主要內容是首調唱名法、柯爾文手勢、節奏唱名、節奏和唱名的簡記法。
柯達依教學法的目標和任務是:1、有意識地培養學生掌握民族的音樂母語;2、喚起兒童對歌唱的興趣;3、培養和指導學生的音樂愛好。4、發展學生的音樂能力;5、培養以民間歌曲為基礎的音樂的讀寫能力。
4、美國綜合音樂感教學法
發起于美國西北大學,其核心是:音樂學習的各個方面應當相互聯系并綜合成為一個整體。通過音樂諸要素和音樂實踐活動的綜合,以及演奏、演唱、分析、創作等方式,使學生在不同的教學水平和程度上都能建立起音樂概念之間的聯系,并促進他們音樂知識和技能的發展。音樂學習是各個方面應當相互聯系并綜合成為一個整體。
5、前蘇聯卡巴列夫斯基和他的教學大綱
卡巴列夫斯基 (Dmitry Kabalovsky)前蘇聯著名作曲家、音樂教育家。他十分推
崇前蘇聯音樂教育家蘇霍姆林斯基所講的 “音樂教育不是培養音樂家,首先是培養。”他認為,對于音樂,道德內容是它的靈魂。教師要時刻牢記,中小學音樂教育的意義,遠遠超出了藝術的范圍,它是造就學生精神境界的非常必要的、有力的手段。其教學大綱包括分組教學、總結、保持學習的連續性等等方法。
6、鈴木的才能教育思想
鈴木始終強調教育的主要目的是培養人。他說:“教音樂不是我的主要目的,我想造就出良好的公民。如果讓一個兒童從降生之日起就聽美好的音樂并自己學著演奏,就可以培養他的敏感,遵守紀律和忍耐性格,使他獲得一顆美好的心。”他還強調音樂潛移默化的作用及早期教育的特殊意義。“所有的孩子都能夠培養到巴赫和莫扎特的音樂感的高度,從人格到各方面,整個人都融入到音樂之中,兒童在不知不覺之中,培養起很高的人格。除了音樂之外,再也沒有能夠從出生時就開始進行教育的領域了。”再有,“掌握某個領域最高能力的人,同樣可以在其他領域達到相同的高度”。各種能力之間是有關聯的,一種能力的形成,會對其他能力產生積極的遷移正效應。他多次呼吁要“尊重孩子”,珍視生命這一大自然所賦予的美好的力量,注意培養直覺或靈感的能力,以生命為中心去觀察事物、領悟藝術。
7、伊迪絲-科爾曼的兒童創造性音樂教育實驗
如果音樂不能使我們更喜歡欣賞音樂或更好地表達我們內心地感受,不能使我們更和善、公正地與人相處,不能幫助我們更好地調整生活,那么,過錯并不在音樂材料本身,而在于方法。
科爾曼認為,兒童天生帶有熱愛和探索音樂的傾向,只是這種傾向由于后天非自然的強化和訓練,大多無法存活。因此,她設計了一套以制作樂器、即興表演、唱歌、跳舞和音樂創作為內容,以兒童自我創造活動為方法的音樂課程方案,讓兒童返回原始的自然音樂環境中去,從最原始的音樂活動起步來體驗音樂發展的歷程。制作樂器是利用各種材料,讓兒童動手、動腦制作包括不少古老的東方樂器在內的樂器,當然只是些樂器雛形,關鍵在設計之巧妙。孩子在邊做邊學的過程中,必須不斷發明、不斷實踐,手腦并用,身心結合;同時,樂器制作不僅與音樂能力、聲學原理、手工藝有關,而且涉及不同民族樂器發展史以及世界地理和自然資源。他們在各個不同領域涉獵得越多,所受到的教育就越全面,理解力就越深,生活適應力也越強。
科爾曼的兒童創造性音樂教學實驗是以自然主義教育、進步主義教育和現代心理學、認知心理學為理論基礎,強調音樂教學是一種使兒童獲得和發展其個體經驗的過程,在教學內容、方法的選擇、材料的應用上,都以幫助兒童獲得情感的、審美的、知識的、技能的建設性經驗為目的,培養兒童創造力、獨立思考能力、欣賞能力、學習能力等等。音樂教育的最終目的是培養人,而不是以犧牲兒童的學習興趣、探索精神乃至個性、尊嚴等等去實現某個確定的目標。
達爾克羅茲(EmileJaques Dalcroze,1865-1950年),瑞士日內瓦音樂學院教授。
其教學法主要內容是體態律動、視唱練耳和即興音樂活動。基本原則是要培養學生感知音樂和反應音樂的能力,發展其內在音樂感覺,以及身體各部分進行迅速交流的能力、大量地儲存聽覺和動覺意向的能力。
達爾克羅茲認為:“人類的情感是音樂的來源,而情感通常是由人的身體動作表現出來的,在人的身體中包括發展感受和分析音樂與情感的各種能力。因此,音樂學習的起點不是鋼琴、長笛等樂器,而是人的體態活動。”
2、奧爾夫教學法
卡爾-奧爾夫(Carl Orff,1895-1982年)是德國當代杰出的作曲家、音樂教育家。其教學法主要內容是節奏、旋律練習,基本形體動作教學。核心理念是:一切從兒童出發;通過親身實踐,主動學習音樂。
3、柯達伊教學法
佐爾丹-柯達伊(Zoltan Kodaly,1882-1967年)匈牙利著名作曲家、民族音樂家、音樂教育家。其教學法主要內容是首調唱名法、柯爾文手勢、節奏唱名、節奏和唱名的簡記法。
柯達依教學法的目標和任務是:1、有意識地培養學生掌握民族的音樂母語;2、喚起兒童對歌唱的興趣;3、培養和指導學生的音樂愛好。4、發展學生的音樂能力;5、培養以民間歌曲為基礎的音樂的讀寫能力。
4、美國綜合音樂感教學法
發起于美國西北大學,其核心是:音樂學習的各個方面應當相互聯系并綜合成為一個整體。通過音樂諸要素和音樂實踐活動的綜合,以及演奏、演唱、分析、創作等方式,使學生在不同的教學水平和程度上都能建立起音樂概念之間的聯系,并促進他們音樂知識和技能的發展。音樂學習是各個方面應當相互聯系并綜合成為一個整體。
5、前蘇聯卡巴列夫斯基和他的教學大綱
卡巴列夫斯基 (Dmitry Kabalovsky)前蘇聯著名作曲家、音樂教育家。他十分推
崇前蘇聯音樂教育家蘇霍姆林斯基所講的 “音樂教育不是培養音樂家,首先是培養。”他認為,對于音樂,道德內容是它的靈魂。教師要時刻牢記,中小學音樂教育的意義,遠遠超出了藝術的范圍,它是造就學生精神境界的非常必要的、有力的手段。其教學大綱包括分組教學、總結、保持學習的連續性等等方法。
6、鈴木的才能教育思想
鈴木始終強調教育的主要目的是培養人。他說:“教音樂不是我的主要目的,我想造就出良好的公民。如果讓一個兒童從降生之日起就聽美好的音樂并自己學著演奏,就可以培養他的敏感,遵守紀律和忍耐性格,使他獲得一顆美好的心。”他還強調音樂潛移默化的作用及早期教育的特殊意義。“所有的孩子都能夠培養到巴赫和莫扎特的音樂感的高度,從人格到各方面,整個人都融入到音樂之中,兒童在不知不覺之中,培養起很高的人格。除了音樂之外,再也沒有能夠從出生時就開始進行教育的領域了。”再有,“掌握某個領域最高能力的人,同樣可以在其他領域達到相同的高度”。各種能力之間是有關聯的,一種能力的形成,會對其他能力產生積極的遷移正效應。他多次呼吁要“尊重孩子”,珍視生命這一大自然所賦予的美好的力量,注意培養直覺或靈感的能力,以生命為中心去觀察事物、領悟藝術。
7、伊迪絲-科爾曼的兒童創造性音樂教育實驗
如果音樂不能使我們更喜歡欣賞音樂或更好地表達我們內心地感受,不能使我們更和善、公正地與人相處,不能幫助我們更好地調整生活,那么,過錯并不在音樂材料本身,而在于方法。
科爾曼認為,兒童天生帶有熱愛和探索音樂的傾向,只是這種傾向由于后天非自然的強化和訓練,大多無法存活。因此,她設計了一套以制作樂器、即興表演、唱歌、跳舞和音樂創作為內容,以兒童自我創造活動為方法的音樂課程方案,讓兒童返回原始的自然音樂環境中去,從最原始的音樂活動起步來體驗音樂發展的歷程。制作樂器是利用各種材料,讓兒童動手、動腦制作包括不少古老的東方樂器在內的樂器,當然只是些樂器雛形,關鍵在設計之巧妙。孩子在邊做邊學的過程中,必須不斷發明、不斷實踐,手腦并用,身心結合;同時,樂器制作不僅與音樂能力、聲學原理、手工藝有關,而且涉及不同民族樂器發展史以及世界地理和自然資源。他們在各個不同領域涉獵得越多,所受到的教育就越全面,理解力就越深,生活適應力也越強。
科爾曼的兒童創造性音樂教學實驗是以自然主義教育、進步主義教育和現代心理學、認知心理學為理論基礎,強調音樂教學是一種使兒童獲得和發展其個體經驗的過程,在教學內容、方法的選擇、材料的應用上,都以幫助兒童獲得情感的、審美的、知識的、技能的建設性經驗為目的,培養兒童創造力、獨立思考能力、欣賞能力、學習能力等等。音樂教育的最終目的是培養人,而不是以犧牲兒童的學習興趣、探索精神乃至個性、尊嚴等等去實現某個確定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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