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吉它專業等級認證的特點與業余考級的區別
根據文化部《關于在全國開展吉它專業等級認證工作的通知》(人才字[2001]第58號文件),文化部文化藝術人才中心和中國吉它學會將在全國開展吉它專業等級認證工作。此項工作不同于其他業余樂器考級,其特點與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 主辦機構
文化部文化藝術人才中心與中國吉它學會是全國性的政府職能機構和專業權威組織,為在全國實施與推廣此項吉它專業等級認證工作,規范文化市場,可發揮強有力的管理和指導作用。
二、 認證機構
文化部文化藝術人才中心與中國吉它學會共同建立的“中國吉它專業專家委員會”,全面負責中國吉它專業等級認證的考評工作,以確保吉它專業等級認證的藝術性、權威性和公證性。
三、 考評標準
《中國吉它類專業等級認證標準》是由中國吉它學會和文化部文化藝術人才中心共同編著的“全國藝術專業等級認證培訓指定用書”。《標準》有八個不同等級,其制定標準與世界著名高等音樂學院吉它專業水平一致,更具有曲目廣泛、內容豐富、操作簡便等特點。
四、 考評內容
《中國吉它類專業等級認證標準》分設四個專業:《古典吉它專業》、《電吉它專業》、《電貝司專業》、《民謠吉它彈奏(唱)專業》。各專業注重全面衡量演奏者專業表演技能;包涵獨奏、重奏、合奏、協奏、伴奏以及音準、音質、音色、節奏、速度、力度、風格、音樂表現等各方面能力的考核。
五、報考條件
報考各級的考生,一般來說得需要下列條件:報考初級(一至三級)的考生,需要一至三年的專業訓練;報考中級(四至六級)的考生,需要四至六年的專業訓練;報考高級(七至八級)的考生,需要六至八年的專業訓練。以上考生均需要有專業教師的指導,才能達到《標準》的要求。
六、認證對象
1、 文化部直屬藝術表演團體現職和臨時簽約的專業演奏員;
2、 文化部直屬藝術院校、地方藝術院校、部隊藝術院校學習的學生、畢業生及往界畢業生;
3、 地方藝術表演團體現職和臨時簽約的專業演奏員;
4、 部隊藝術團體的專業演奏人員和轉業人員;
5、 留學回國的音樂藝人;
6、 在中國境內工作、生活的外籍公民及華僑音樂藝人;
7、 職業吉它演奏家、吉它教師和吉它愛好者;
8、 普通大、中、小學校學習的學生、畢業生及往界畢業生。
七、 工作能力
通過初級等級認證(三級)的考生,可參加大、中、小學或一般單位的文藝活動。通過中級等級認證(六級)的考生,可擔任文化館、培訓學校的吉它專業教師或擔任一般性演出的專業演奏員。通過高級等級認證(八級)的考生,與世界高等音樂學院吉它系本科畢業生水平相同;可獨立開辦獨奏音樂會,與各種形式的樂隊合作,也可向國外高等音樂學院申請報讀吉它專業大學教師資格課程。
八、 考評辦法
“中國吉它專業專家委員會”將直接參與此項工作的考評,適當的時候可請國外專家一同參加;設立嚴格的考試制度,杜絕人情分和不公正評分現象。
九、 認證培訓
參加今年八月等級認證和考前培訓的考生,現在就可報名。考前培訓由中國吉它學會的專業吉它教師授課,各專業均為一對一授課方式。
十、頒發證書
參加吉它專業等級認證考試的考生,考試通過后,由主辦單位頒發相應級別的《文化部藝術專業等級證書》。
通過吉它專業等級認證考試的吉它教師,須達到《標準》六級以上(含六級);“中國吉它專業專家委員會”對其專業教師資質進行審核并通過后,由主辦單位頒發《文化部藝術專業教師聘書》。
通過“中國吉它專業專家委員會”對其專業資質審核后的專家,由主辦單位頒發《文化部藝術專業評委證書》。
以上《證書》可為各文化單位評定文藝職稱、教師資質及各演出場所對樂手的鑒定等等,提供了重要的專業依據。
十一、全國開展
主辦單位將在全國各地區設立此項工作的承辦單位。其原則是嚴格審核、確保質量。目的是為了規范中國吉它專業教學內容,提高中國吉它專業演奏水平,使學員能夠符合認證的國家標準,并按照《關于在全國各地區設立吉它專業培訓、等級認證承辦單位的管理辦法》(草案)統一管理。
報名地點:北京東城區海運倉1號西辦公樓217室 郵政編碼:100700
聯系電話:(010)84010618 傳真:(010)64029094 E-mail:cngt@cngt.org 中國吉它學會網址: http://www.cngt
根據文化部《關于在全國開展吉它專業等級認證工作的通知》(人才字[2001]第58號文件),文化部文化藝術人才中心和中國吉它學會將在全國開展吉它專業等級認證工作。此項工作不同于其他業余樂器考級,其特點與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 主辦機構
文化部文化藝術人才中心與中國吉它學會是全國性的政府職能機構和專業權威組織,為在全國實施與推廣此項吉它專業等級認證工作,規范文化市場,可發揮強有力的管理和指導作用。
二、 認證機構
文化部文化藝術人才中心與中國吉它學會共同建立的“中國吉它專業專家委員會”,全面負責中國吉它專業等級認證的考評工作,以確保吉它專業等級認證的藝術性、權威性和公證性。
三、 考評標準
《中國吉它類專業等級認證標準》是由中國吉它學會和文化部文化藝術人才中心共同編著的“全國藝術專業等級認證培訓指定用書”。《標準》有八個不同等級,其制定標準與世界著名高等音樂學院吉它專業水平一致,更具有曲目廣泛、內容豐富、操作簡便等特點。
四、 考評內容
《中國吉它類專業等級認證標準》分設四個專業:《古典吉它專業》、《電吉它專業》、《電貝司專業》、《民謠吉它彈奏(唱)專業》。各專業注重全面衡量演奏者專業表演技能;包涵獨奏、重奏、合奏、協奏、伴奏以及音準、音質、音色、節奏、速度、力度、風格、音樂表現等各方面能力的考核。
五、報考條件
報考各級的考生,一般來說得需要下列條件:報考初級(一至三級)的考生,需要一至三年的專業訓練;報考中級(四至六級)的考生,需要四至六年的專業訓練;報考高級(七至八級)的考生,需要六至八年的專業訓練。以上考生均需要有專業教師的指導,才能達到《標準》的要求。
六、認證對象
1、 文化部直屬藝術表演團體現職和臨時簽約的專業演奏員;
2、 文化部直屬藝術院校、地方藝術院校、部隊藝術院校學習的學生、畢業生及往界畢業生;
3、 地方藝術表演團體現職和臨時簽約的專業演奏員;
4、 部隊藝術團體的專業演奏人員和轉業人員;
5、 留學回國的音樂藝人;
6、 在中國境內工作、生活的外籍公民及華僑音樂藝人;
7、 職業吉它演奏家、吉它教師和吉它愛好者;
8、 普通大、中、小學校學習的學生、畢業生及往界畢業生。
七、 工作能力
通過初級等級認證(三級)的考生,可參加大、中、小學或一般單位的文藝活動。通過中級等級認證(六級)的考生,可擔任文化館、培訓學校的吉它專業教師或擔任一般性演出的專業演奏員。通過高級等級認證(八級)的考生,與世界高等音樂學院吉它系本科畢業生水平相同;可獨立開辦獨奏音樂會,與各種形式的樂隊合作,也可向國外高等音樂學院申請報讀吉它專業大學教師資格課程。
八、 考評辦法
“中國吉它專業專家委員會”將直接參與此項工作的考評,適當的時候可請國外專家一同參加;設立嚴格的考試制度,杜絕人情分和不公正評分現象。
九、 認證培訓
參加今年八月等級認證和考前培訓的考生,現在就可報名。考前培訓由中國吉它學會的專業吉它教師授課,各專業均為一對一授課方式。
十、頒發證書
參加吉它專業等級認證考試的考生,考試通過后,由主辦單位頒發相應級別的《文化部藝術專業等級證書》。
通過吉它專業等級認證考試的吉它教師,須達到《標準》六級以上(含六級);“中國吉它專業專家委員會”對其專業教師資質進行審核并通過后,由主辦單位頒發《文化部藝術專業教師聘書》。
通過“中國吉它專業專家委員會”對其專業資質審核后的專家,由主辦單位頒發《文化部藝術專業評委證書》。
以上《證書》可為各文化單位評定文藝職稱、教師資質及各演出場所對樂手的鑒定等等,提供了重要的專業依據。
十一、全國開展
主辦單位將在全國各地區設立此項工作的承辦單位。其原則是嚴格審核、確保質量。目的是為了規范中國吉它專業教學內容,提高中國吉它專業演奏水平,使學員能夠符合認證的國家標準,并按照《關于在全國各地區設立吉它專業培訓、等級認證承辦單位的管理辦法》(草案)統一管理。
報名地點:北京東城區海運倉1號西辦公樓217室 郵政編碼:100700
聯系電話:(010)84010618 傳真:(010)64029094 E-mail:cngt@cngt.org 中國吉它學會網址: http://www.cn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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