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展示中華民族豐富多彩的民間音樂藝術,發現和推出優秀民歌手,推動我國民間音樂的搶救、保護和弘揚,促進民族文化藝術的交流和發展,“中國原生民歌大賽”將于2007年12月19日至21日在西安舉辦。這也是繼連續三屆成功舉辦“南北民歌擂臺賽”之后,文化部推出的又一項推廣民間音樂的大型活動。此項比賽,參賽歌手年齡不限,但必須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主管部門及各有關院校推薦產生,報名工作將截至11月20日。
按中國原生民歌大賽組委會的規定,參賽節目要真實反映原生民歌的原有形式,不做任何聲部、樂器的改變和加工。比賽將分A(獨唱及對唱組)、B(多人組合組)、C(院校組)3組進行,但要求A、B組的歌手應為經傳統傳承渠道自然習得的歌手。曲目為傳統民歌,包括田歌、山歌、號子、漁歌、小調及少數民族傳統民歌體裁等。內容應健康、積極向上,以歌唱生活、愛情、勞動、家鄉為主,歌曲體裁和唱法應反映本民族、本地區的特色。
A、B、C組各設金獎1名、銀獎2名、銅獎3名。進入決賽未獲等次獎選手獲優秀演唱獎。此外,比賽設優秀傳承獎、評委會特別獎、優秀組織獎。
按中國原生民歌大賽組委會的規定,參賽節目要真實反映原生民歌的原有形式,不做任何聲部、樂器的改變和加工。比賽將分A(獨唱及對唱組)、B(多人組合組)、C(院校組)3組進行,但要求A、B組的歌手應為經傳統傳承渠道自然習得的歌手。曲目為傳統民歌,包括田歌、山歌、號子、漁歌、小調及少數民族傳統民歌體裁等。內容應健康、積極向上,以歌唱生活、愛情、勞動、家鄉為主,歌曲體裁和唱法應反映本民族、本地區的特色。
A、B、C組各設金獎1名、銀獎2名、銅獎3名。進入決賽未獲等次獎選手獲優秀演唱獎。此外,比賽設優秀傳承獎、評委會特別獎、優秀組織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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