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恰逢是民族音樂學家耿生廉教授80華誕。
耿生廉先生是位令人尊敬的富于奉獻精神的民族音樂學家。在我與他交往的20多年間,深深感到他對中國民族音樂懷著滿腔的熱情,全身心地撲在音樂教育和發展我國現代音樂事業上。我們雖然神交已久,但相識卻是在1980年6月于南京召開的全國第一次民族音樂學學術會議。他以《淺議民歌中的襯詞和襯腔》為題侃侃而談,又說又唱,把民歌中襯詞、襯腔的運用講得很生動。雖然他自謙為“淺議”,但所論問題是很有學術深度的。會后,這次學術會議發起人高厚永先生主編的論文集中收入了耿文,我又仔細拜讀,感到內容豐富,所舉例證頗有代表性和說服力,把民歌中襯詞及襯腔的作用講得透徹而富有學理。
上世紀80年代初,由文化部、國家民委和中國音樂家協會聯合主持編纂《中國民間歌曲集成》(以下簡稱《民歌集成》)等四大集成,均借助社會力量先后成立了編審工作組,協助總編輯部開展審定工作。《民歌集成》編審組聘請了耿生廉、喬建中、江明、易人等專家為成員,耿生廉先生十分愉快地接受聘任。集成總部辦公室設在翠微路,每次開審定會,耿先生總是騎自行車提前趕到,對各地送審稿及錄音帶進行認真審閱、審聽。他按集成編輯方案的要求,對各地方卷的優長之處充分予以肯定,對需要加工和改正之處也一一指出,并提出修正意見。80年代前幾年,耿先生參加了山西卷、河北卷、山東卷、內蒙古卷、江蘇卷、湖北卷、湖南卷、上海卷、浙江卷等初稿的審讀。他花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根據集成總部“先錄音、后記譜”的規范,對各地送交的民歌曲譜對錄音審聽,在審定會議上對各卷記譜上的問題進行審評。耿生廉的審定意見準確中肯,態度認真嚴謹,各地集成編輯人員都心悅誠服,認為他的意見對提高集成質量很有幫助。
《民歌集成》的編纂工作是一項繁重的民族音樂建設工程,各地都很重視。作為首都的北京為了把民歌集成盡早完成,特聘耿生廉先生擔任副主編,加強該卷的編纂工作。他與北京卷主編李湘林和副主編陳樹林及編輯部成員通力合作,加速和提高了編纂工作的速度和質量。他不僅與主編全面負責北京民歌的收集、整理、遴選等工作,還具體參與“概述”及“小調”釋文的撰寫,并擔任全卷通閱及圖表照片的編選。由耿生廉先生與李丹書聯合執筆撰寫的“概述”是一篇萬余字的很有分量的學術論文。在論及北京民歌特點時,耿生廉與李丹書認為北京的“民歌屬于平原地區民間音樂文化,以小調為主,山歌很少,小調民歌大都以曲牌為基礎,屬于北方曲牌的各種變體,不少歌詞是經過職業藝人或民間文人加工潤色后定型,甚至印成小唱本流行于市井。”他們對“構成北京民歌中的說唱性風格”、北京敘事性民歌“大都運用白描的手法直敘其事”、“花會歌專用唱腔以及風俗歌、叫賣歌中吟誦性旋律最具特色”等地域性特點進行了分析,使讀者對北京民歌獨特的風貌有一個概括的了解。
耿生廉長期以來主要致力于民族民間音樂教學工作。他先后在中央音樂學院、中國音樂學院任教。執教期間,非常重視對我國民族民間音樂史料的發掘、整理、積累和使用。我常常聽到他的同事以及聽過他授課的學生談起耿先生出色的教學模式和成果。他們稱贊耿先生不僅強調民間音樂感性知識的重要性、進行生動的教唱示范、要求同學背誦民歌及民間音樂唱段,而且還深入淺出的分析講解我國民族音樂濃郁獨特的地域特色和深厚的文化背景。他的深藏若虛的學術修養,在他多次參與民歌集成審定的發言中也多有體現,并給人們留下了良好的印象。他針對各地方卷編纂工作存在的問題,既具體的指出記譜、分類等方面的不足之處,又從地域音樂文化特色及廣闊的文化歷史背景加以闡述,將各地民歌置于中國傳統文化的具體語境中進行審視,顯示出優良的學術評審思路,受到大家的尊敬。
耿生廉先生的教學成果還表現在他編著的多種民族音樂教材上。此外,他還發表有一些學術論文,張力很大,意蘊深長。在本文前面提及的《淺議民歌中的襯詞和襯腔》中,他將民歌看作歌詞文學與地方語言、音樂緊密結合后的產物,顯露出他較深層次的理論思考。發表在《中國音樂》1988年第二期的《對我國民歌分類的思考》,也是耿先生長期研究民歌獲得的新的學術見解。文章在回顧幾十年來普遍運用的按勞動號子、山歌、小調的“三分法”分類后,他提出根據我國民歌的實際情況,民歌應采用多門類、多層次的新的分類方法。他認為:一是“分類的標準必須明確、統一”;二是“各類都必須有明確的界說和范圍,但考慮到民歌的實際情況,所以又不能絕對化”;三是“新的分類不是對原有分類的全盤否定,而是對它的進一步的調整和充實。”根據上述標準和原則,他把民歌分為五級,即:體裁、體系(有的體系下還有亞體系)、歌類、織體、歌種(有的歌種下還有亞歌種)。耿先生對民歌分類的新思考是以豐富的民歌文獻史料作為支撐的,屬于具有學術價值的原創性的成果,值得贊賞。
耿生廉先生是位令人尊敬的富于奉獻精神的民族音樂學家。在我與他交往的20多年間,深深感到他對中國民族音樂懷著滿腔的熱情,全身心地撲在音樂教育和發展我國現代音樂事業上。我們雖然神交已久,但相識卻是在1980年6月于南京召開的全國第一次民族音樂學學術會議。他以《淺議民歌中的襯詞和襯腔》為題侃侃而談,又說又唱,把民歌中襯詞、襯腔的運用講得很生動。雖然他自謙為“淺議”,但所論問題是很有學術深度的。會后,這次學術會議發起人高厚永先生主編的論文集中收入了耿文,我又仔細拜讀,感到內容豐富,所舉例證頗有代表性和說服力,把民歌中襯詞及襯腔的作用講得透徹而富有學理。
上世紀80年代初,由文化部、國家民委和中國音樂家協會聯合主持編纂《中國民間歌曲集成》(以下簡稱《民歌集成》)等四大集成,均借助社會力量先后成立了編審工作組,協助總編輯部開展審定工作。《民歌集成》編審組聘請了耿生廉、喬建中、江明、易人等專家為成員,耿生廉先生十分愉快地接受聘任。集成總部辦公室設在翠微路,每次開審定會,耿先生總是騎自行車提前趕到,對各地送審稿及錄音帶進行認真審閱、審聽。他按集成編輯方案的要求,對各地方卷的優長之處充分予以肯定,對需要加工和改正之處也一一指出,并提出修正意見。80年代前幾年,耿先生參加了山西卷、河北卷、山東卷、內蒙古卷、江蘇卷、湖北卷、湖南卷、上海卷、浙江卷等初稿的審讀。他花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根據集成總部“先錄音、后記譜”的規范,對各地送交的民歌曲譜對錄音審聽,在審定會議上對各卷記譜上的問題進行審評。耿生廉的審定意見準確中肯,態度認真嚴謹,各地集成編輯人員都心悅誠服,認為他的意見對提高集成質量很有幫助。
《民歌集成》的編纂工作是一項繁重的民族音樂建設工程,各地都很重視。作為首都的北京為了把民歌集成盡早完成,特聘耿生廉先生擔任副主編,加強該卷的編纂工作。他與北京卷主編李湘林和副主編陳樹林及編輯部成員通力合作,加速和提高了編纂工作的速度和質量。他不僅與主編全面負責北京民歌的收集、整理、遴選等工作,還具體參與“概述”及“小調”釋文的撰寫,并擔任全卷通閱及圖表照片的編選。由耿生廉先生與李丹書聯合執筆撰寫的“概述”是一篇萬余字的很有分量的學術論文。在論及北京民歌特點時,耿生廉與李丹書認為北京的“民歌屬于平原地區民間音樂文化,以小調為主,山歌很少,小調民歌大都以曲牌為基礎,屬于北方曲牌的各種變體,不少歌詞是經過職業藝人或民間文人加工潤色后定型,甚至印成小唱本流行于市井。”他們對“構成北京民歌中的說唱性風格”、北京敘事性民歌“大都運用白描的手法直敘其事”、“花會歌專用唱腔以及風俗歌、叫賣歌中吟誦性旋律最具特色”等地域性特點進行了分析,使讀者對北京民歌獨特的風貌有一個概括的了解。
耿生廉長期以來主要致力于民族民間音樂教學工作。他先后在中央音樂學院、中國音樂學院任教。執教期間,非常重視對我國民族民間音樂史料的發掘、整理、積累和使用。我常常聽到他的同事以及聽過他授課的學生談起耿先生出色的教學模式和成果。他們稱贊耿先生不僅強調民間音樂感性知識的重要性、進行生動的教唱示范、要求同學背誦民歌及民間音樂唱段,而且還深入淺出的分析講解我國民族音樂濃郁獨特的地域特色和深厚的文化背景。他的深藏若虛的學術修養,在他多次參與民歌集成審定的發言中也多有體現,并給人們留下了良好的印象。他針對各地方卷編纂工作存在的問題,既具體的指出記譜、分類等方面的不足之處,又從地域音樂文化特色及廣闊的文化歷史背景加以闡述,將各地民歌置于中國傳統文化的具體語境中進行審視,顯示出優良的學術評審思路,受到大家的尊敬。
耿生廉先生的教學成果還表現在他編著的多種民族音樂教材上。此外,他還發表有一些學術論文,張力很大,意蘊深長。在本文前面提及的《淺議民歌中的襯詞和襯腔》中,他將民歌看作歌詞文學與地方語言、音樂緊密結合后的產物,顯露出他較深層次的理論思考。發表在《中國音樂》1988年第二期的《對我國民歌分類的思考》,也是耿先生長期研究民歌獲得的新的學術見解。文章在回顧幾十年來普遍運用的按勞動號子、山歌、小調的“三分法”分類后,他提出根據我國民歌的實際情況,民歌應采用多門類、多層次的新的分類方法。他認為:一是“分類的標準必須明確、統一”;二是“各類都必須有明確的界說和范圍,但考慮到民歌的實際情況,所以又不能絕對化”;三是“新的分類不是對原有分類的全盤否定,而是對它的進一步的調整和充實。”根據上述標準和原則,他把民歌分為五級,即:體裁、體系(有的體系下還有亞體系)、歌類、織體、歌種(有的歌種下還有亞歌種)。耿先生對民歌分類的新思考是以豐富的民歌文獻史料作為支撐的,屬于具有學術價值的原創性的成果,值得贊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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